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个一”行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17:19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基层工会运用“倾听、沟通、改善”工作法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稳定劳动关系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发区总工会将于2016年12月份开展“倾听、沟通、改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个一”工作法及民主管理工作的申报及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隶属于开发区总工会系统的建会企业、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
(二)以“倾听、沟通、改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个一”行动为抓手,发挥工会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2016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事件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评选方式
为提升基层工会运用“倾听、沟通、改善”工作法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工会在维护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此次评选采取审核“实际工作”+“答卷”相结合的方式。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基层工会对自身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提交《开发区2016年度“倾听、沟通、改善”工作法考评答卷》;
(二)领取和申报材料时间:
领取答卷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
申报答卷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20日。
(三)领取和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人等。
地址:开发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开发区黄海路6号一楼);
联系人:徐文虹、李周全
联系电话:25203954 、25203946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申报重点内容
1.基层工会在公司内与职工和企业开展“倾听、沟通、改善”的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方面。
(1)倾听——听取职工意见,畅通职工诉求渠道;
(2)沟通——与行政进行沟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3)改善——建立改善劳动关系措施,创建特色工作。
2.推进企业建立以“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制度的情况和效果。
如:职代会制度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定期召开职代会,预防和解决公司存在问题;职工代表培训及作用发挥;通过职代会民主讨论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3.各基层工会根据职工反映问题及企业具体情况,开展了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其他特色工作及相关制度建设等。
(二)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对基层实际情况及申报材料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由从事工会工作和劳动人事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优秀基层工会主席组成,突出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发挥工会在维护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注重总结基层在“倾听、沟通、改善”及职代会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和特色,考察基层工会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评审小组根据基层工会答卷情况决定进入终评的基层工会。终评评审小组综合企业劳动关系稳定状况及初评评分等情况对晋级基层工会考核打分。
(三)根据各基层工会申报材料评选出优秀典型,进行奖励。
根据初评和终评评分排名给予不同奖励。设立10家2016年度“促进劳动关系稳定贡献奖”、20家2016年度“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奖”、鼓励奖及参与奖奖项,给予基层工会奖励。获得2015年度“促进劳动关系稳定贡献奖”的10家基层工会不再占用2016年度评选名额,将单独制定考评办法。
为了激励先进,获得2016年度“促进劳动关系稳定贡献奖”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奖”的基层工会可申报“职工代表培训专项补贴”或“职工代表定制培训服务”,用于加强职工代表培训事项(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宣传报道等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和推广本次评选涌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并将优秀经验及做法编辑成册。
(五)表彰
2017年1月份召开表彰大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