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纪委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经开区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滨海新区区委和经开区党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协助经开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调查处置。负责经常对党员、公职人员进行遵守纪律的学习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国法的决定;对经开区党委下属部门,经开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经开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群众检举控告,进行调查处置工作;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公职人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公职人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公职人员的权利; 3.负责组织协调经开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分析经开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经开区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4.配合上级组织协调经开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5.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经开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经开区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工作联系和组织保障; 6.负责本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纪委监委、经开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 4.对经开区党委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经开区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监督和管理; 6.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7.承办经开区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本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巡察组主要职责: 1.按照经开区党委要求,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研究梳理被巡察单位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重点等。 2.按照规定将巡察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党委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3.做好巡察反馈、移交等工作; 4.承办经开区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负责本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内设9个职能科室。;纳入中国共产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