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天津经开区中心商务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28层
电话:022-25201974、022-25201178
邮箱:wanghz@teda.gov.cn
二、受理事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在经开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实际生产经营。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有关部门认可的非法人企业(或机构)。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每年兑现的区级扶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对经开区地方财力的实际贡献。
四、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
项目类别 | 申报条件 | 补贴标准 | 申报材料 | 受理时间 |
协商减排 | 2025年7月1日之后,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不利气象应对期间,采取重污染天气自主减排措施,开展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商减排的企业。 | 按照10万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排量通过在线监测数据核算)。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协商减排)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提供污染物减排量核算材料(以在线监测数据为核算依据,基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不利气象应对启动前一周的排放量进行核算); 4.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5.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每年3月 |
重点行业绩效升级 | 2025年7月1日之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 1.重点行业(含典型行业)企业绩效评级为国家A级和国家引领性的企业; 2.绩效评级为国家B级、地方A级和地方引领性的企业; 3.连续三年保持国家A级和国家引领性的企业; 4.连续三年保持国家B级、地方A级和地方引领性的企业。 | 对于重点行业(含典型行业)企业绩效评级为国家A级和国家引领性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绩效评级为国家B级、地方A级和地方引领性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自获得以上奖励之日起连续三年保持国家A级和国家引领性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保持国家B级、地方A级和地方引领性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获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重点行业绩效升级)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4.绩效评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每年3月 |
氮氧化物减排 | 在2025年7月1日之后,实现氮氧化物减排,减排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 | 以核定减排量,按照10万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污染物减排)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4.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每年3月 |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 | 在2025年7月1日之后,实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减排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 | 以核定减排量,按照5万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污染物减排)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 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4.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每年3月 |
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 1.通过源头替代、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等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企业; 2.经认定实现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同步减排; 3.项目验收时间在2025年7月1日之后。 | 按项目投资金额,给予30%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工程类)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如需); 4.申报项目验收材料; 5.合同、发票、银行支付证明 6.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7.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新污染物治理 | 1.开展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新污染物治理投资改造项目的企业; 2.经认定实现新污染物减排; 3.项目验收时间在2025年7月1日之后。 | 按项目投资金额,给予30%的财政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工程类)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如需); 4.申报项目验收材料; 5.合同、发票、银行支付证明; 6.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7.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 1.淘汰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换使用电动机械的企业; 2.更换淘汰的燃油机械报废处理的企业; 3.新能源移动机械使用登记证时间在2025年7月1日之后。 | 每台给予电动机械购置款30%补贴,每台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电动机械购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 4.电动机械相关材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 5.置换燃油机械使用证明材料(年检报告复印件); 6.置换燃油机械淘汰证明材料(特种设备变更申请回复意见); 7.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8.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监测监控设备 | 1.企业自愿安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水质自动采样器、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除环评、排污许可及重点排污单位要求安装的情形外); 2.通过设备验收,在线监测设施联网至经开区智慧环保平台,水质自动采样器需将电磁阀门或强排泵的开关信号与经开区智慧环保平台联网,并稳定运行半年以上; 3.监测监控设备购置时间在2025年7月1日之后。 | 每台给予设备投资额30%财政补贴,每台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监测监控设备)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设备验收材料; 4.设备合同、发票、银行支付证明; 5.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6.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新能源运输车辆 | 1.除《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规定的9类典型行业企业以外的重点用车企业; 2.日均用车20辆次及以上; 3.安装门禁系统并与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4.年度新能源运输车辆使用占比超过20%。 | 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日均车次200辆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日均车次大于100辆次小于200辆次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日均车次小于100辆次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新能源运输车辆)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门禁系统导出的运输车辆统计数据; 4.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5.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每年3月 |
无废工厂创建 | 2025年7月1日之后,获得经开区“无废企业”称号的企业 | 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管理类)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4.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碳足迹认证 | 1、满足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 2、证书日期在2025年7月1日之后; 3、认证机构需具备认证机构资质。 | 单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管理类)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复印件; 4.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产品碳足迹核查报告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证明材料(满足《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 5.认证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7.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1.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且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重大的企业; 2.保险合同签订及支付在2025年7月1日之后。 | 按实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的5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5万元,连续补贴3个年度。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管理类)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发票、支付凭证; 4.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重大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6.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ESG报告发布 | 1.开展ESG报告发布并获得评级的企业; 2.发布报告时间在2025年7月1日后; 3.发布主体在经开区范围内生产经营。 | 开展ESG报告发布并获得评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在国内外主流ESG评级中获得A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级别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1.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申请表(管理类)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ESG报告及评级证明材料; 4.信用中国平台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情况截图。 5.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全年受理 |
注:1.如上级部门出台有关规定,根据上级部门规定适时修订。
2.如上级有相应扶持政策,申请单位应优先申请上级补贴资金。
五、办事程序
1.登录泰达政务网(https://www.teda.gov.cn/)—部门直通车—特色栏目—生态环境局—绿色泰达-绿色政策-天津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办法(生态环境类项目)申办指南,下载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资料。
2.申请单位按照申办要求和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纸质材料要求每页加盖公章(或装订后首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wanghz@teda.gov.cn。
3.通过补贴核定的项目,生态环境局通知企业办理兑现。
4.申请单位办理补贴兑现。登录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平台(https://teda.gov.cn)——政务服务——部门事项——生态环境局——绿色低碳兑现指南(生态环境类)——在线办理。
5.在线审核通过后,生态环境局根据财政拨付情况,通知项目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一份,《开发区财政资金审批表》一份和收据。
纸质材料获取方式:企业端在办事项里点击“具体申报事项”,点击名称进入单据打印界面,可打印《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和《开发区财政资金审批表》。(注:纸质材料法人签字处需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人签名(提供授权书),同时应在需盖章处加盖公司公章。如遇打印问题请咨询022-25201117。)
6.生态环境局将资金拨付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