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安排3.14亿元保障困难群众过好年

发布日期:2017-01-22 16:06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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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多做普惠之事,关注弱势群体的要求,近日市财政拨付元旦、春节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资金3.14亿元,积极做好两节期间31.9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发放年终一次性补贴。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200元,城市低保、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800元,农村低保、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93亿元。二是发放春节过节费。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00元,城乡低保、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过节费0.32亿元。三是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向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发放补贴资金0.89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冬季基本取暖需求。

    市财政局还会同民政、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做好春节慰问帮扶工作,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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