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 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09-18 18:04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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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9月17日,生态环境局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与研讨交流,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研讨。

    新《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综合法,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研讨聚焦新《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规定,通过系统解读天津港“8·12”、江苏响水“3·21”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此外,在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专项排查整治经验基础上,生态环境局再次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专题研讨,与会人员形成一致认识:一要以案为警为鉴,坚守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持续重点攻坚,结合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推进“拉网式”摸排和台账式管理,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管工作;三是深化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确保宣教与监管统筹协调推进,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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