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应急局组织召开涉及常压反应容器及甲、乙类场所内设置控制室、办公室等企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20-08-05 15:24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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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贯彻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2020年7月30日,经开区应急局组织召开涉及常压反应容器及甲、乙类场所内设置控制室、办公室等企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经理、经开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会。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的系列活动之一,本次会议旨在推动并督促企业常压容器及甲、乙类场所内设置控制室设置问题的整改。

    会议首先由区内企业代表就进行安全管理经验分享,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贺就甲、乙类场所内设置控制室设置、对照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计划实施等内容进行了经验介绍;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单德华就常压反应容器的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等进行了经验分享并与参会企业代表讨论交流。

    应急局科长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解读,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对2020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关于控制室等问题进行具体讲解,应急局科长同时就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完成的时间节点。对前一阶段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应急局副局长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控制室问题进行重点解读,提出具体要求,结合近期常压容器事故进行事故分析及重点提示。副局长强调,企业要按照行动任务要求有力、有序、全面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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