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专利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5 09:08
来源: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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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引导天津市企事业单位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完善核心产品(技术)专利布局,根据《 2017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说明及指南》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强企实施方案》精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17年专利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天津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事业单位,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8个月(截至2017年1月);应具有独立账务账户。
        2.申请单位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不超过申请单位注册资金的50%。
        3.申请单位经营范围应不涉及知识产权代理及相关业务;无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近两年内无专利申请质量问题行为。
        4、申报单位(法人)仍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试点期内或近两年内有未正常结项(或被取消过试点资格)的不能申报,同时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5、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列入天津市专利工作不诚信名单。
        二、试点目的
         1、培育专利企业
    达到“有产品、有专利、有收入”。即申报单位应拥有产品(技术)、产品拥有有效专利,企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培育专利密集产品(技术)
    达到“有发明专利、有专利布局、有销售收入”。即申报产品(技术)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有效专利,该产品(技术)年销售收入超100万元以上。
        3、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达到“有知识产权优势产品(技术)、有规范管理、有引领作用”。申报单位应拥有知识产权优势产品(技术),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三、试点任务期
        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2017年专利试点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申报系统。
         1、登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www.tjipo.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目下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专利试点的通知”。(目前通知文件还未正式印发,还没在网站公布)
         2、直接登录ip地址http://47.93.77.74/login.jsp。(现在可以用)
    各申报单位在网上先按提示自行注册,然后按要求选取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后,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附件。
    网上申报截止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所属区知识产权局。
    区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直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五、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5—27日。
        2、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区知识产权局时间为3月28—31日。
        3、各区报市知识产权局时间为4月3—6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各区知识产权局做好申报组织、推荐审核等工作并按时转交纸质申报材料。
        六、其他说明
         1、培育专利企业,通过区级备案试点实施,经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完成试点任务后,通过面上资助给予经费支持。
         2、培育利密集产品(技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通过专利密集产品(技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实施,具体要求按照《 2017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说明及指南》。经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可直报。
    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根据《试点办法》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结项考核,对通过验收的专利试点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七、开发区知识产权联系人:
         联系人:崔玉梅  孙春华
         联系电话:25202169,25201859,25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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