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15:26
来源: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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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按照今年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双创服务中心近期将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2.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二、工作要求

    (一)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1.开发区内拟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须符合《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津科规〔2017〕1号)有关要求,提供《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2.请拟申报众创空间高度重视,按时、真实提交材料,经核实,若材料存在虚假,两年内不得再进行市级资质备案。

    (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1.拟申请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须符合《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1号)有关要求,提供《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3),其中附件2-1至2-6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七份),附件2-7和2-8合并装订后单独成册(一式四份)。

    2. 请拟申报孵化器高度重视,按时、真实提交材料,经核实,若材料存在虚假,两年内不得再进行市级资质认定。

    三、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

    2.请各载体于9月3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开发区双创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融义路与友谊道交汇处,宝信大厦29层),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liulj@teda.gov.cn,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需准备15分钟评审答辩PPT。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杰、李旭嫣

    联系电话:25201312,25202164


    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1、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19/9/附件1-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19/9/附件2-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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