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聚集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滨党发〔2017〕1号)和《滨海新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现就第二批滨海新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申报条件
第二批滨海新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名额为10名,如实际当选人数少于评选名额,则以实际当选人数为准。
申报人须经所在单位推荐,符合《滨海新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见附件 1)明确的各项条件,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即 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并如实提供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培养对象优先选拔长期在一线工作的科学技术专家,科技前沿领域或重点学科的带头人,承担过高水平科研项目,能够代表滨海新区创新水平的科技人才。
二、推荐申报途径和时间
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地在经开区的,向经开区科技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认真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包括电子版和相应附件材料,申报一式5 份。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应于申报前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一同报送),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申报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相关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各开发区和街镇要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推荐单位三年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经开区科技局联系人:陈婧一 电话:25201610
电子邮箱:chenjy@teda.gov.cn
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宝信大厦29层
新区科协电话:022-66896267,022-66896268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