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发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 (第一批次)

发布日期:2021-01-15 16:2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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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特岗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1号)及《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31号),现对我区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符合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1人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姓名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名称现工作岗位原从事特殊工种企业名称原曾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原曾从事特殊工种岗位时间原车间主任同班组证明人存档单位
    1刘锡清1965.01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人天津市第一运输公司汽车运输二场汽车驾驶员1984年11月——2000年12月李俊辅程玉泉郭忠和朱存慧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公示期为七天(自2021 年1 月15 日至2021  年  1 月21 日)。公示期内,各部门和职工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及市人社局举报。

    区人社局举报电话: 59853694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12333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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