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3 16:36
来源: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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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函》。经开区各企业如有符合条件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可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实施等工作。

    联系人:王慧珍

    电话:25201974

    邮箱:wanghz@teda.gov.cn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1/7/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函(津环气函【2021】132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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