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津经开区技术标准制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15:1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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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经开区创新发展,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开发区标准创制,依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开展2020年度经开区标准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开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机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52号)第九条规定。申报项目已获得其它各级财政同类资金专项支持的,不重复享受资助。

    2、申报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标准发布日期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申报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应为排名前五名的起草单位。

    (3)同一家企业有多项标准发布的,不能申请多于二项技术标准。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或机构在泰达政务网在线提出申请(www.teda.gov.cn)

    四、报送时间

    各申报机构应于2021年1月29日(周五)17:00前在线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电话:022-25201895, 13752553905)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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