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泰丰回德斋饭店)

发布日期:2021-01-25 14:2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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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1月14日,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泰丰回德斋饭店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TJF20-011159-05)。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14日,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泰丰回德斋饭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抽检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20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情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9日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泰丰回德斋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经查,当事人2020年11月14日制作油条约100根,均已售出。当事人未对油条单独记账,不能提供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的自制油条已全部售出,故当事人无法对上述批次自制油条进行召回。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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