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川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焊接特种作业人员未全部取得焊接作业证书案(津开南港)应急罚〔2021〕2-2号

发布日期:2021-08-20 14:04
来源:南港工业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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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处罚单位:天津川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轻二街721号1栋二层 邮政编码:30027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总经理联系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从事焊接特种作业人员未全部取得焊接作业证书,使用了9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人员在职证明、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人数说明、现场照片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四万五千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账号详见缴款通知书,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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