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
(一)负责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和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负责接待来访法律咨询工作。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管委会信访与法律援助一体化工作。 (六)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机构设置 |
内设1个科:法律援助工作科,主要负责: 1.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3.负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来访接待咨询工作。 5.负责调解、协调清欠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负责党务、廉政、思想整治、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日常行政业务、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
办公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1号 |
办公时间 |
窗口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办公时间 8:30-17:30(工作日) |
负责人姓名 |
刘洪 |
联系方式 |
022-65299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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