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04 16:27
来源: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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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职能

    (一)负责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和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负责接待来访法律咨询工作。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管委会信访与法律援助一体化工作。

    (六)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机构设置

    内设1个科:法律援助工作科,主要负责:

    1.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3.负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来访接待咨询工作。

    5.负责调解、协调清欠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负责党务、廉政、思想整治、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日常行政业务、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1号

    办公时间

    窗口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办公时间 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刘洪

    联系方式

    022-6529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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