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寓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10-18 11:39
来源: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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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职能

    一、作为公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域范围内职工公寓的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二、履行经开区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协商解决公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通报公寓工作情况。

    三、全面管理管委会投资的公寓;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并对外经营的各类公寓以及企业自建公寓纳入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将三小区内的公寓纳入监管体系,并授权三小区总公司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区内企业开展住宿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管委会提出公寓建设需求;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公寓规划建设的建议,制定公寓建设总体规划。

    五、提出公寓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寓管理的具体规范和制度,不断完善公寓政策管理体系。

    六、拟制与核定开发区公寓功能设置标准、公建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周边生活配套设施标准、商业业态标准等;制定公寓管理与服务行业标准,推进公寓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或调整公寓租金标准,提供公寓租金指导价格。

    七、履行公寓资源分配职能。受理企业对各类型人才公寓的入住申请,做好审核及确认工作。

    八、履行非政府投资建设职工公寓的资格认定职责,负责对非政府投资建设职工公寓及企业自建公寓进行认定,并组织实施年检。负责对通过资格认定的非政府投资建设职工公寓及企业自建公寓兑现财政补贴。

    九、协助开展对公寓物业管理与服务公司的监督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建议物业公司的招标规则。

    十、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职工公寓的公建非商业设施场地,制定公寓公建非商业设施管理办法。

    十一、根据实际情况提请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寓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保护、绿化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法建筑、设摊、堆物、占路等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十二、负责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检查执行工作。定期组织公安、消防、卫生、文化等部门开展公寓联合安全检查工作或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未完成的,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十三、建立公寓工作准入机制,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公寓提供公共服务。

    十四、满足公寓居住人员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外包等形式,开办公共事务、开展公益事业。

    十五、组织公寓居住人员开展民主自治,动员公寓居住人员有序参与公寓公共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十六、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八、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和智慧公寓部。结合中心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组织拟制工作规划、计划。完善公寓政策管理体系,提出管理规范性文件建议草案。协助领导开展内部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做好资源配置、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主持文秘、机要等日常工作,起草或整合重要文书材料,负责信息宣传、公文流转及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经费预算,管理经费开支,负责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负责公寓协管员队伍的建设。畅通企业和居民监督反馈渠道,回应企业居民诉求。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进智慧公寓建设。

    二、公共事务和企业服务部。加强公寓服务调查研究,对标对表,检查总结公寓服务工作质量标准,提升整体公共事务工作水平。组织引导企业和员工有序参与公寓公共事务管理,探索公寓综合治理,加强和完善公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联合建立需求响应协调机制,推动在住员工享受区域均等化服务,协调配合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向公寓延伸职能和服务,开展劳动社保、扶贫济困、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一站式服务,及时回应企业和员工合理需求。研究推动公寓治理与党群工作服务延伸有机结合,协调组织公寓党建和群团工作,将公寓居民紧密团结在党周围。推动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公寓居住公约,培育和引导职工组建兴趣团队,举办文体娱乐等,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公寓居民业余生活。

    三、运营监察部。服务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经开区重点工作,对接招商部门,为招商项目提供公寓解决方案,满足重点项目公寓使用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委属公寓租金标准,制定企业租用委属公寓的规定细则,受理企业租用申请,并对企业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委属公寓环境、秩序、服务等运营服务情况,开展企业住宿需求度调查、满意度调研等,协调产权单位确定物业公司的招标规则。根据企业和员工需要向管委会提出调整委属公寓功能,增改设施设备等的申请;参与新建委属公寓的规划设计和交接工作。制定委属公寓各类公建设施功能、业态分布规划,并督促产权单位落实。开展公寓行业规划、调研,推动公寓行业运营规范、标准建设,引导公寓行业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四、安全保障部。贯彻落实有关公寓安全及应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预测公寓安全形势,拟订公寓安全及应急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公寓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承担公寓安全及应急综合协调职能。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寓联合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针对联合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公寓内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指导公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公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收集公寓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在相关内设部门指导下组织公寓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组织公寓产权单位签订公寓安全及应急工作责任书,定期对物业公司开展公寓行业安全及应急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物业公司的招标规则。负责定期向安委会汇报公寓安全及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公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9楼

    办公时间

    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李诗南

    联系方式

    022-2520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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