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
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及利用等工作。 三、受税务部门委托,负责代征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款相关工作。 四、受财政部门委托,负责代征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登记费、工本费等。 五、负责代收房屋维修基金。 六、负责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信访工作。 七、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工作。 八、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设置 |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二、居民受理科。负责自然人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工作。 三、企业受理科。负责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工作。 四、线上受理科。负责线上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析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五、业务受理科。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审定、制证等工作。 |
办公地址 |
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九号 |
办公时间 |
8:30-17:30(工作日) |
负责人姓名 |
陈旭东 |
联系方式 |
022-25208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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