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房屋安全、物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与服务;负责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实名制管理。 三、负责辖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牵头组织联合验收。 四、负责辖区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 五、负责辖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结构和外檐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完成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设置 |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保障工作。 二、建设服务科。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推动落实实名制管理。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建管领域政策法规研究相关工作。 四、市场监察科。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处理信访和投诉。 五、招投标管理科。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与服务。 六、监督一科。负责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七、监督二科。负责工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八、监督三科。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九、物业管理科。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监管。 十、房屋安全科。负责既有房屋结构和外檐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消防设计审查科。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办公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
办公时间 |
8:30-17:30(工作日) |
负责人姓名 |
高文军 |
联系方式 |
022-25208717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