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
二、设立企业首席技师的目的
设立企业首席技师,目的是在企业核心技术、关键岗位、重点项目,遴选一批高技能人才,发挥技术攻关、工艺传承的带动示范作用,提升职工队伍整体技能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企业首席技师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在本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水平,且在企业内处于拔尖地位。
(三)在培养企业技能骨干、提升企业员工整体技能水平等方面,带徒传技作用发挥明显。
(四)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技术难题、获得发明专利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业绩,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企业首席技师支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以荣誉嘉奖、奖金、岗位津贴等方式对聘用的首席技师给予奖励,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二)被企业认定的首席技师,纳入本市高技能人才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流、技能培训。
五、企业首席技师日常管理
(一)聘用。企业根据技能人才队伍规模结构、整体技能水平等情况,自主聘用首席技师,自行确定聘用期限。首席技师一般不超过本企业技术工人总数的5‰。
(二)备案。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企业,将首席技师名单及时向经开区人社局备案。经开区人社局每半年向市人社局报备1次。
(三)退出。企业应建立首席技师退出机制,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经开区人社局。
六、2019年企业首席技师报备工作
拟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的企业,请于10月25日(星期五)前,填写《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设立企业首席技师记录表》,将本企业2019年度聘用的企业首席技师报经开区人社局备案。首席技师一般不超过本企业技术工人总数的5‰(千分之五)。
报备材料:
电子版表格:
1、《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
2、《设立企业首席技师记录表》
电子版表格发送工作邮箱 sunyf@teda.gov.cn
纸质版材料:
1、《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2份,加盖企业公章
2、首席技师人选技能证书复印件2份(人社部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不到者,请提供此项),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于家堡宝信大厦29层经开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七、天津市优秀首席技师申报推荐
市人社局每年从报备的企业首席技师中择优选拔优秀首席技师,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奖励资助,并优先推荐参评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天津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市人社局将于第四季度实施2019年天津市优秀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1、《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
2、《设立企业首席技师记录表》
咨询电话:25203780
工作邮箱:sunyf@teda.gov.cn
通信地址:于家堡宝信大厦29层经开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