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依据《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21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2021年市级示范基地申报指标中,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
二、请各企业于2021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及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以光盘形式(2张)一并报送至经开区企业服务局。
三、报送地址:于家堡宝信大厦28层
特此通知。
联系人:经开区企业服务局 宋秀平 吴宇凌
联系电话:25201663 25202362
附件:1、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2、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企业服务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