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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09:19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孵化器”人才培养摇篮作用,搭建好产业工人培养平台,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将开展2021年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评选活动,评选出百名“优秀人才”、千名“技能标兵”、万条“合理化建议”。

    评选范围:

    经开区注册企业或在区域范围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评选项目:

    评选百名“优秀人才”、千名“技能标兵”、万条“合理化建议”。

    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优秀人才”评选条件

    1、企业负责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实践能力,其能力水平、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社会责任得到公认;所领导企业在对外开放、转型升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模式中成效明显,劳动关系和谐。

    企业负责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的三级以上企业、市属企业下属的二级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

    2、管理人员:在以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效益为重点,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推动质量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者。

    3、其他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申报“技能标兵”评选条件

    1、创新人员:利用自身专业技术能力在工作中发现并解决问题;在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方面,积极为公司提出相关建议,创新成果突出,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对高质量发展起到助推作用的人才。

    2、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凡参加本年度本单位技能比赛取得前5名或参加本地区、本行业、本市举办的各项岗位技能比赛取得前10名的职工。

    3、班组长:团队意识强,能够带动班组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为企业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长。

    4、技术骨干:坚持钻研技艺,孜孜以求,善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具有超强的动手操作能力,技艺超群,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有一定技术能力的职工。

    5、其他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申报“合理化建议”评选条件

    “合理化建议”申报将随年底“双百”评选活动一并统计。

    申报名额:

    (一)“优秀人才”申报名额

    1、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包含1000人),每个单位申报“优秀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名。

    2、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500人以上的(包含500人),每个单位申报“优秀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名。

    3、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100人以上的(包含100人),每个单位申报“优秀人才”原则上不超过3名。

    4、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每个单位申报“优秀人才”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技能标兵”申报名额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名额不限。

    评选方式: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评选活动将实行差额评选程序,各基层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由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组织“评审团”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经集体研究,形成获奖名单,进行网络公示,予以表彰。

    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优秀人才”奖项,且所在单位工会关系隶属于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的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二)对获得“技能标兵”奖项,且所在单位工会关系隶属于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的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三)对获得相应奖项,但所在单位工会关系不隶属于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的先进个人,授予相关荣誉证书,不给予物质奖励;

    (四)获奖人员将优先推荐参评市区级相关奖项的评选活动;

    (五)对积极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评选,且工会关系隶属于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系统的基层工会,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将根据申报情况,在“双百”(优秀组织单位)申报中优先考虑,对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的基层工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申报要求:

    (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前,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

    (二)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可随时提交评选申报材料(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经总工会(团委、妇联)审核后,提供盖章版扫描材料。本次评选将不再接收纸质版材料。

    指定邮箱:jkqzghbqw@163.com

    (三)申报对象如曾荣获经开区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文件名按照“奖项名+单位+姓名”的格式以附件形式在网络平台上提交。

    (四)评选结果、获奖名单、证书及物质奖励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者,可以继续参加“双百”评选活动。

    (六)咨询电话:张雅楠 25203948 马卓 252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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