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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5 09:19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泰华燃气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能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我市决定降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经管委会批准,我区将与市区同步同幅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9〕2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9〕290号)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19/5/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9〕29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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