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8〕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8〕12号),搭建供给和服务资源池,支撑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培育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产业生态,加速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天津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第二批)遴选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