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第三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财〔2019〕1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的要求,请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制作目录并胶装成册)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并于2019年11月7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经开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于家堡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对应项目负责人。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见附件1)。
2.企业购置先进研发生产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见附件2)。
3.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设计咨询诊断(见附件3、4、5)。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见附件6)。
2.工业企业上云(见附件15)。
(三)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壮大
1.实施“机器换人”工程(见附件7)。
2.自主品牌机器人发展(见附件7)。
(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1.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见附件8)。
2.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见附件8)。
(五)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1.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见附件9)。
2.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见附件9)。
(六)支持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
1.支持大数据核心产业重点项目(见附件10)。
2.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见附件10)。
(七)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1.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与新模式应用(见附件11)。
2.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见附件12)。
(八)支持企事业单位取得军工资质(见附件13)。
(九)提升智能科技研发创新能力
1.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见附件14、18)。
2.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升级(见附件19)。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见附件20)。
4.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见附件21)。
(十)培育智能科技龙头企业(见附件16)
(十一)支持大数据全业态和网信军民融合发展(见附件17)
二、项目申报
(一)材料装订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暂不填写。
2.全套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以“天津开发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统一刻成光盘,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二)申报时间
1.2019年11月7日12:00前,各单位将2019年第三批项目申报材料(含光盘)和正式文件报对口部门。
2.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三)对口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通知中附件1、2、3、4、5、7、11、12。(联系人: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吴英慧 25201953)
2.通知中附件6、8、9、15。(联系人: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周永天25202793 刘小溪 25202285 )
3.通知中附件10。(联系人:新经济促进局 李晴65810832)
4.通知中附件13、16。(联系人:发展和改革局 王钰圣25201035张凯悦 25201263)
5.通知中附件14、18、19、21。(联系人:科技创新局代腾飞 25201230)
6.通知中附件20。(联系人:科技创新局 王春杨 25202166)
7.通知中附件17。(联系人:委办网信办 藏光宇 25201076 )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财〔2019〕15号)
2. 2019年第三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文件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