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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17:00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天津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天津逸仙科学工业园国际有限公司、天津市雍泉水务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办公室、天津华纺水务有限公司:

    为加大阶段性减免税费力度,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影响,按照《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要求, 现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20〕90号)




    2020年3月30日      

    图解政策:经开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价格措施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0/4/[12145]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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