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7-05-19 11:21 来源:市教委 分享到:
  • 各区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市直属学校:

    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本市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政府统筹,不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加强政府统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做好规划布局。各区要综合考虑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规模、空间分布、变化趋势、学龄人口变化,以及人口密度、地理环境和初中学校发展等因素,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做出整体规划,做好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等,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地区、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减少学生无序流动,确保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强化教研部门专业服务,指导涉农区域广大教师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与评价,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并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调动农村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不断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的差距。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少年进入初中学习,保障适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巩固已有成果,不断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在市教委指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片。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接收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进行监督。

    四、推进学区化办学改革,落实各项均衡举措

    继续推行学区化办学改革,研究制定《天津市学区化办学指导意见》,明确学区化办学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现学区内各学校硬件设施、人力资源、课程资源的协作与分享,促进校际间先进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深层次交流,全面提升学区内各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活动、课堂改进、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对实施学区化办学试验的区域进行重点扶植。进一步落实《市教委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教委〔2014〕84号),不断完善校长、教师流动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考核机制,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积极探索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等促进均衡举措,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今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办校要依托该平台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初中招生过程大数据统计,及时掌握招生工作动态,为教育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六、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本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所有小学毕业学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校。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2017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招生工作程序,严禁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初中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坚决治理乱收费。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一是指导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二是要规范民办学校面谈程序和方法。民办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综合评价,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三是加强监督。各区要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民办学校招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四是所有民办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区要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特别要利用好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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