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9-21 14:38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中心 分享到:
  •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依据天津市水务局下发《市水务局关于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和经开区政务办相关决定,我区排水户可以按照“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申报《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排放水量数据即可办理。经开区高度重视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对接广大排水户,落实简化排水许可审批流程的工作,使区内申请人办理排水许可更加方便快捷。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无需提交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排放水量数据,承诺即可办理!

    1、谁需要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非居民用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放污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2、办理流程有哪些?

    根据《市水务局关于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办理流程简要分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决定。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

    3、简化流程后还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①排水许可证申请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排水平面布置图、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及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等信息;

    ②城市排水许可证告知承诺书:对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排放水量数据等材料,作出承诺;

    ③承诺书;

    ④如存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申请单位还需提供该项目与排水有关的扩初设计文件,若不涉及,可不用提供。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政务办将及时把审批结果通过“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公文告知函、纸质材料抄送等方式推送至经开区建交局(水务科)。经开区建交局(水务科)将对排水户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抽查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如发现排水户实际排水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要求排水户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踏勘监管部门联系人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付裕25203623 13001321474
    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何立坤6311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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