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15 14:37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中心 分享到:
  • 申请条件: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核名网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报服务系统

    http://wsdj.samr.gov.cn

    企业设立:

    第一步登录国家局核名网站进行核名。

    第二步按照天津市企业设立流程办理。

    内资企业设立流程

    外资企业在天津市名称自助申报平台(http://zzsb.scjg.tj.gov.cn/)申报登记后,在天津市企业登记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qydj.scjg.tj.gov.cn/)进行设立登记。

    企业名称变更:

    第一步登录国家局核名网站,下载相应表格。

    第二步按材料清单准备好材料,提交至市场局窗口,现场进行核名。

    国家局名称变更核准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盖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写上与原件一致)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企业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注:其中外资企业投资方外国(地区)投资者为公司的提交登记注册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有权签字人签字),证件、文件为外文的同时提交翻译件原件(加盖中国翻译单位公章)。其中,香港地区提交公司注册证和商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有权签字人签字)】

    以上四项必备,以下两项根据企业名称情况提交

    5、含集团简称的提交集团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6、组建集团的需要提交5家子公司执照复印件(盖章)

    7、其他与名称使用相关的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备两份:纸质材料一份,pdf扫描文件一份(U盘)

    (单独扫描,不要所有文件扫在一起)

    注:

    1、国家局名称核准通过后,需要在天津市名称自助申报平台(http://zzsb.scjg.tj.gov.cn/)再自主申报一遍,核准后方可使用。

    2、内资企业在名称变更前,企业全体人员需在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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