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滨海新区妇联《关于转发<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13:53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
分享到:
  • 开发区各基层妇女组织:

    现接到滨海新区妇联关于转发《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于2017年4月—12月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请各基层妇女组织按照通知(附件)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积极组织妇女干部群众参与答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让我们一起行动

    二、竞赛内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网络安全法等2017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竞赛时间

    2017年4月—12月为竞赛期。其中,2017年9月—1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共1期。2017年4月—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9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参赛方式

    1.网站参赛

    2017年9月1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

    2.微信参赛

    2017年4月—12月,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

    天津开发区妇联

    2017年7月6日

    3 附件:关于转发滨《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