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15:22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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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妇女组织:

       根据滨海新区妇女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通知》,现将通知如下。

       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参加了开幕式,祝贺大会召开并亲切接见了与会代表。滨海新区5名代表参会,圆满完成会议任务。会议结束后,区妇联主席第一时间向区委汇报滨海新区代表参加中国妇女十二次代表大会参会情况。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玉卓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对妇联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妇联组织以中国妇女十二大胜利召开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维护妇女权益,发挥妇女更大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下做出更大贡献。

       为把全区妇女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上来,按照区委要求和玉卓书记批示精神,按照市妇联统一部署,结合新区实际,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妇女在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现开展以下工作。

       一、重大意义

       中国妇女十二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下召开的一次妇女盛会,充分展示了我国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妇女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指引下中国妇女发展的灿烂前景,必将在新的起点上开启新时代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发展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语重心长,深刻阐明了党中央关于妇女工作的根本要求,明确了新时代妇女工作的职责使命和主要任务,指明了深化妇联改革的目标方向,把党对妇女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是指导推进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为我们今后在新起点上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地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妇女十二大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深刻阐述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妇女工作新实践的根本要求,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妇女的使命和担当,对新时代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改革进行了重要部署。

       全区各级各类妇联组织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妇女工作迈入新境界。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妇联组织要精心安排部署,发挥妇联组织上下联动的工作优势,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热潮。要精心做好组织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部署与圆满完成今年任务、精心策划明年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达到提振精神、凝心聚力的目的,确保中国妇女十二大、天津妇女十四大所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创新方法。加强对队伍、阵地等各方面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发挥各类妇女之家(半边天家园)等工作阵地载体作用,发挥妇联新媒体矩阵和“星光璀璨”微信群组作用,发挥各类先进妇女典型作用,不断创新宣传宣讲方式手段,使群众学得进去、学得深入,确保学习宣传效果。

       (三)广泛联系,强化服务。各级各类妇联组织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自己所服务的人群与工作优势,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创出特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并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之中,使广大妇女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

       (四)掀起热潮,营造氛围。各位代表、各位执委和各级、各类妇联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报送宣讲信息。活动现场需悬挂《滨海新区“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暨贯彻妇女十二大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会标或电子会标。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宣讲备案表、宣讲开展情况汇总表信息与照片以邮件的形式在11月29日前报开发区妇联。

       联系人及电话:

       徐文虹  25203973

       刘胜宇  25203972

       邮箱:tedafulian@163.com

    天津开发区妇联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1宣讲备案表.docx

    附件2宣讲开展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传达提纲.doc

    附件4妇联系统大会PPT.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