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参与第十五届天津市女性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15:43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各基层妇联组织、众创空间及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市妇联下发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天津市女性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市妇联、市发改委等单位将在3-9月期间联合主办第十五届天津市女性创业创新大赛,结合区委区政府“双万双服”工作要求,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项目参与大赛。项目报名时间为3 -5月中旬。报名材料在上报市妇联指定官网的同时,也请将报名材料反馈至开发区妇联邮箱。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具有创业创新项目,且项目属于初创阶段的女性及团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往届大赛获奖项目不能重复参赛):
1.项目负责人为女性;
2.初创企业,女性创业者在创业团队中持股;
3.吸纳女性就业人数较多,社会效益明显。
(二)赛事规则
赛事设置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初赛采取网络
评审(公示)及专家评审综合的评分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均采用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的评选方式。
大赛共设两个参赛组别,不同组别分别评审评奖:
企业组:金冠奖一名、创新奖两名、优胜奖五名。另设主题创意奖一名。
创客组:金冠奖一名、创新奖两名、优胜奖两名。另设主题创意奖一名。
(三)参赛条件
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参赛)。
创客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个人和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四)奖励支持
1.获奖项目可获得创业基金对接支持,并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或低息、贴息贷款。
2.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入孵津帼众创空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扶持。获得金冠奖、创新奖的项目选择入驻承办单位孵化器的,可享受相应的租金减免奖励。
3.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给有关部门、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各主办方将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加速创业项目落地转化。
4.外省市获奖项目除享受上述奖励外,有意入驻天津的,可获得赛事承办方全程孵化服务支持。
5.获奖项目将获得相应奖级的赛事专属奖品奖励、能力提升支持、赞助单位奖牌及礼品支持。
二、赛事流程
大赛分启动、宣讲、报名、初赛、复赛、决赛、颁奖及论坛六个阶段。
(一)启动(3月中旬)
印发大赛通知,召开运动会,向社会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二)宣讲(3月中旬-4月底)
大赛将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各区及高校开展宣讲活动
(三)项目报名(3月中旬-5月中旬)
1.线上报名:请登录天津妇联官网大赛报名专题栏目(www.tjwomen.org.cn),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参赛者已报名作品不可更换、删除。线上报名咨询电话:24213908(天津妇女创业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7:00)。
2.线下报名请联系咨询各区妇联,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官网大赛专栏。
3.报名注意事项:参赛项目须提交真实可靠、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是否成功以系统反馈为准。
(四)初赛(5月中旬)
采取线上线下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初筛评审公示。
(五)复赛(5月下旬)
采取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等方式,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六)决赛、大赛颁奖礼暨女性双创发展论坛(6月)
采取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等方式,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审,综合打分评选出相关奖项。举办大赛颁奖礼暨女性双创发展论坛。
联系人:王欣欣
联系电话:25203974
邮箱:tedafulian@163.com
天津开发区妇联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