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16:57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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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直属团组织: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团发〔2019〕31号)要求,为配合推进全市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完成好整理整顿阶段的工作任务,切实摸清底数,着力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今年将依托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现就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5月6日前完成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整理整顿”工作,加快推动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信息入库,应录必录。

    1.完成好入库团员团干部数不低于2017年度本地区本系统团统数95%的目标要求。

    2.团组织录入要确保所有组织树末端为团支部。

    3.乡镇街道一级团组织须为团委(或团工委、团总支),并在组织树下建立乡镇街道一级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4.乡镇街道一级团组织的管理员对系统自动识别的乡镇、街道核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上报至团区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见附件1)。

    二、5月10日前完善学校领域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信息

    1.各类学校领域各级管理员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填写全体学生团支部的预计毕业时间(见附件1)。

    2.要完善录入系统的2019年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3.确保2017年、2018年新入团团员全部录入系统。目前仍有25%左右的2017年、2018年新发展团员未录入系统,各级要查找差距,严肃对待,逐一对照,确保全部录入。

    三、持续整理更新录入毕业生团支部和团员基本信息

    1.各级各类学校团组织要持续组织登记2019年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包括:毕业生团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所属的乡镇街道等,以及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等详细情况,为即将开展的“学社衔接”做好充分准备。

    2.各单位团组织要负责汇总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做好和教育部门的沟通工作,认真对照2019年各学校预计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及毕业班级数,切实掌握本单位学校毕业班数、毕业生团支部数、毕业学生数、毕业学生团员数。填写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5月10日前报团区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各级团组织以做好“学社衔接”各项准备工作为重点,印证和配合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单位团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团区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将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 系 人:黄子庆

    联系电话:66896776

    电子邮箱:xqtwzxb@126.com

    附件:

    1.“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及乡镇街道团委核对操作说明

    2. 毕业班、毕业生团支部、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

     

    共青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