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开好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度首次会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11:47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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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的“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作用,现将滨海新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好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度首次会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年度首次会议,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为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各基层单位在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随时向区工会权益部反馈,我会将及时给与指导服务。

    联系人:张老师(25203958)郝老师(25203957)

    联系邮箱:jkqldgx@163.com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6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1年3月8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1/3/1.关于开好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度首次会议的通知.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1/3/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