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经开区困难职工动态摸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14:50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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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总“面向基层、面向普通、面向一线、面向困难职工”的要求,切实做好完善工会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长效化机制,打响打好“工”字服务品牌,实实在 在提高困难职工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依据《天津经开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现开展2021年经开区困难职工动态摸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摸排对象

    工会关系隶属于经开区总工会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在职职工。

    二、摸排时间

    第一次摸排时间,网络申报时间:3月12日-4月9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4月12日-4月23日;

    第二次摸排时间,网络申报时间:9月13日-10月29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11月1日-11月26日。(如遇时间更改另行通知)

    三、摸排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本年度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2020年9月后天津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最高标准调整为1515元,年度困难职工帮扶期内如遇标准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天津市本年度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但低于天津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7月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50元,年度困难职工帮扶期内如遇标准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遭受重大事故、意外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能建立档案: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的(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除外);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基层工会做好摸排工作,及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是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需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由专人负责,有工作方案,有落实举措,有工作标准,有考核检查。

    (二)全面摸排,动态管理。各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全面摸排,对于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及时建立档案,确保不丢一户、不落一人,实现应统尽统、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同时应每季度核实困难职工情况,随时脱困随时注销,实行动态管理。

    (三)严格程序,确保精准。各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申报相关佐证资料要真实可靠、各因素间要符合逻辑,基层工会要认真开展核查、入户调查走访等工作,实现精准建档,做到困难职工底数全、底数清、底数实,切实做到全覆盖、不遗漏,经得起检验。

    (四)加强学习,认真负责。各基层工会应组织专人定期参加经开区总工会困难职工相关培训,并在经开区总工会网站下载相关帮扶政策,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及时向企业员工宣传各项帮扶政策。

    (五)明确重点,压实责任。各基层工会主席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要加强督导,对工作小组落实责任,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各基层工会根据自身实际和职工需求,及时开展帮扶工作,使困难职工遇事有人找、困难有人帮。经开区总工会将定期进行电话或深入企业进行服务督导,如发现工作不重视、不细致、不落实、误报、瞒报等情况造成损失的,基层工会依法依规需承担相关责任。

    五、摸排工作申报流程及佐证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report.tedagh.com登录用户名及密码查询请拨打28238417转0。请各基层单位的困难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申报,审核通过的职工,再进行纸质材料递交。
    2.纸质材料递交:网络申报审核后显示“确认”的职工,由网上下载打印已初审通过的《2021年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样式见附件2)加盖公司章和工会章,将职工的证明材料附后并盖骑缝章;填写附件3《2021年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附件4《2021年企业对困难职工帮扶情况统计表》(以上必填)盖工会章交至经开区总工会权益部(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

    (二)佐证材料要求

    1.收入证明:(1)本人工资证明。以提交申报当月计算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并加盖公司人事部门章。(2)配偶工资证明(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无收入证明者和女45岁、男55岁以下具备劳动能力而未就业人员,按照当年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注:村委会证明不可)(3)本人社保缴费单。

    2.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本人及每个直系亲属的所在页。
          4.在津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提供今年的收入证明或养老金存折的复印件,在津居住证明。。

    5.子女在学需提供在学证明(幼儿园、全日制在校生)。

    6.本人及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诊断证明或残疾证明复印件。

    7.核算家庭人均月收入时,家庭人口数按照职工本人及其共同在津生活的直系亲属计算。(直系亲属是指:(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未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离异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不计入家庭人口。)

    8.在职职工: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此次动态摸排申报成功的困难职工,将会依据政策享受2021年度季度帮扶(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以下享受)、大病帮扶、就学帮扶、重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遗属帮扶。


    联系人:孙 影           联系电话:25203943
          邮    箱:jkqbangfu@163.com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1/3/1.天津经开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1/3/2.2021年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doc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1/3/3、4:2021年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和2021年度企业对困难职工帮扶情况统计表(必填).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