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我区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1 16:39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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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按照上级工会通知要求,开展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我区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对象应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市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原则上从市级劳动模范中产生。请各基层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2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ghlaomo@126.com。

    联系人:朱琳 25203949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2/1.关于做好2022年我区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2/2.关于做好2022年我市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2/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xls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2/4.关于推荐有关说明.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2/5.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报送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