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08:57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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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2022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化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的“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经开区总工会积极推动民主管理工作,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倾听、沟通、改善”工作法(简称“三个一”工作法)为抓手,引导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自主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多种民主管理方式,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发挥民主管理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滨海新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深刻认识坚持职代会制度的重要意义、注重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把握好规范召开职代会的关键环节,坚持党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将职代会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设,定期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规范落实职代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职权范围,探索创新职代会的实现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职工代表素质能力,并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年度首次会议,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好职工代表提案工作,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为企业开成、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供有效的工作方法,经开区总工会根据企业需求和基层工会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职代会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天津经开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辅导手册》,保障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基层单位可电话联系领书事宜,如在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遇到问题,也可随时向区工会权益部反馈,区工会将及时给与指导服务。

    联系人:郝老师(25203957)

    联系邮箱:jkqldgx@163.com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6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2/2/关于召开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