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持工会会员服务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16:10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滨海新区总工会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区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会员继续享受会员专享保障,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在职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的续保和新持卡会员投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予年检、新投保人员范围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单位办理会员服务卡的会员。
(二)2018年及以前年度办理会员卡,但因故未投保(或上一期中断参保)的会员。
(三)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其它单位办理了会员卡后入职到本单位的会员(无论上一期是否通过其他单位参保)。
(四)2019年1月1日后退休的持卡会员本期应予年检,经续保的2019年全年享有专享保障;2019年1月1日前退休的持卡会员不予续保,即使单位为其办理了续保,2019年1月1日起亦不再享有专享救助保障待遇。
(五)因机构改革、企业重组等原因,发生部分基层工会整建制的变更隶属关系,形成持卡会员集体调入新参保单位的,按照新投保会员对待。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将对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各批次会员卡统一进行年检。请各基层工会认真核对排查应续保人员,确定在职持卡人员,做到应保尽保,杜绝遗漏,确保全部在职持卡会员享有该项权益。
(二)具体操作:
1.各单位接到持卡会员信息表后,凡已退休或离职的人员,请在表中直接删除,不要做任何标记,不要更改文件名称;
2.新入职、转入或断险的持卡会员,在同一excel信息表中另建立sheet2,录入人员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会员卡正面18位银行卡号、会员卡背面10位条形码号),文件名设立为“新转入持卡会员信息”;
3.各基层要认真对持卡人员逐一核实,确保无一遗漏。
4.此次只针对已持有会员卡人员进行年检,不进行新增会员卡的申办。
(三)请于4月29日(周一)前将《基层工会会员卡续保和投保人数汇总表》(附件1)、《基层工会会员卡投保人员信息明细表》(附件2)发到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开发区总工会组织部,逾期不报送将影响投保缴费。
(四)会员卡专享救助保险费全部由上级工会负担,各基层工会、职工个人不负担。
(五)按照市总工会有关部门最新要求,从即日起申请给付使用新版《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给付申请审批表》(附件3)。
联系人:张春梅 联系电话:25203982 13299927536
邮箱:342783677@qq.com
天津开发区总工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