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申报职工代表培训定制服务或培训补贴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10:45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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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了加强基层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发挥基层工会作为职代会常设机构的作用,让职工代表充分履职尽责,开发区总工会将对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提供师资支持或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一、申报条件
           1.开发区建会企业,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获得开发区总工会上一年度“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稳定贡献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稳定奖”的建会企业;
           2.加强建设职代会制度,定期召开职代会,及时向区总工会报备相关材料;
           3.每年度,基层开展针对职工代表履职尽责、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积极作用等内容的培训活动。重点为职代会制度建设、“倾听、沟通、改善”工作法、提案机制、协调劳动争议等内容。
           二、支持项目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代表培训,给予以下方面的支持。每个基层工会只能申请其中一项支持项目,且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
          (一)讲师支持。基层工会职工代表(30人及以上)开展培训的,可向开发区总工会申报培训讲师支持,开发区总工会将按照基层职工代表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寻找培训讲师,为基层提供定制培训服务。
           (二)培训补贴。基层工会职工代表(30人及以上)开展培训的,可按照实际参会人员情况及实际培训讲师费用情况向开发区总工会申报培训经费补贴。
           以上两项内容的具体标准为:获得上一年度“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稳定贡献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稳定奖”基层工会,在当年度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时,提供定制培训或给予培训补贴时,人均额度最高标准为每名职工代表60元。
           基层职工代表培训课经开发区总工会考核后被认定为本年度“职工代表培训示范课”的基层工会,在同一年度内给予2次申报机会,相关培训讲师费用等将不受上述人均额度的限制,给予实报实销。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各基层工会于每年1-2月份向开发区总工会权益部申报《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基层工会申报职工代表培训讲师/补贴申请表》。具体为:
           (一)基层工会申报讲师支持上报材料。请于培训活动开展前1个月和培训后,提交《职工代表培训计划》(附件1)、《职工代表培训讲师补贴支持申请表》(附件2)、《基层职代会制度》(附件3)、《基层职工代表情况表》(附件4);培训活动当天填报《职工代表培训签到表》(附件5),提交培训总结、培训期间活动影像资料(4-5张照片或视频等)(附件6)及通讯新闻稿等。
           (二)基层工会申请培训补贴上报材料。职工代表培训活动中用于邀请讲师费用可申报培训补贴,经审批给予培训补贴的基层工会,需要按照财务要求提交工会专用收据。
           请于培训活动开展前1个月和培训后,提交《职工代表培训计划》(附件1)、《职工代表培训讲师补贴支持申请表》(附件2)、《基层职代会制度》(附件3)、《基层职工代表情况表》(附件4),并提交培训活动当天的《职工代表培训签到表》(附件5)、《职工代表培训现场记录表》、邀请培训讲师费用发票(复印件)、培训期间活动影像资料(4-5张照片或视频等)(附件6)及通讯新闻稿等。
          四、报送部门及地址等
           报送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权益部。
           报送地址:开发区黄海路6号五楼权益部。
           联系人:徐文虹。联系电话:25203954
           五、此规定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2年,相关规定解释归天津开发区总工会。
           请各基层工会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职工代表培训计划.docx

    附件2:职工代表培训讲师补贴支持申请表.docx

    附件3:基层职代会制度.docx

    附件4:基层职工代表情况表.docx

    附件5:职工代表培训签到表.docx

    附件6:职工代表培训现场记录表.docx

    附件7:培训总结.docx

    附件8:职工代表培训讲师补贴支持审批表.docx

    附件9:职工代表培训考核评审表.docx

    开发区总工会
    2016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