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开区总工会“三个一”工作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2 15:53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为推动基层工会运用“三个一”工作法,引导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开区总工会印发《天津经开区总工会“三个一”工作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制定实施细则,强化“三个一”工作法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什么是“三个一”工作法
“三个一”工作法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倾听.沟通.改善”工作法。要求基层工会在年度工作中“听取职工建议、与行政进行沟通、建立改善劳动关系的措施”,以此来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商机制、形成改善制度,实现劳资共赢。
二、支持资金的支付范围
工会关系隶属经开区,缴纳工会经费,并运用“三个一”工作法开展工作的基层工会。支持资金分为1000元、3000元和5000元三个档次。
三、支持资金的使用范围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工会通过运用“三个一”工作法,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等方面,采取的各项举措或开展的有关活动。
四、支持资金的发放条件
(一)支持资金1000元/家的发放条件
1.基层工会按照经开区总工会要求,运用“三个一”工作法开展促进基层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及时提报工作成效。
2.基层工会提报工作成效可通过登录系统提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提交相应的盖章版纸质《备案表》。(系统网址:http://report.tedagh.com)
3.基层工会提交《备案表》,应附有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如职工建议记录、沟通协商纪要、改善措施落实材料、活动照片或视频等。
(二)支持资金3000/家的发放条件
1.基层工会运用“三个一”工作法开展工作,形成典型经验案例。
2.典型经验案例从《备案表》中的工作总结中进行挖掘,具有推广性、复制性和借鉴性。
符合上述(一)和(二)发放条件,可兼得支持资金。
(三)支持资金5000元/次的发放条件
1.经开区总工会将百人以上基层工会分成五个小组,每个小组由获得“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特别贡献奖”十佳先进单位的基层工会作为各指导小组牵头单位。
2.各牵头单位组织成员单位围绕“三个一”工作法运用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形式不限。活动支持资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次,实报实销。
3.活动要达到使各成员单位了解和运用什么是“三个一”工作法,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区域和谐发展,指导成员单位汇总、归纳和提交《备案表》。
4.各小组在指导基层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注意挖掘典型案例,每个小组提供2-3篇“三个一”工作法典型案例。
5.每个小组开展活动前,需要提交活动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需要上报《天津经开区总工会“三个一”工作法小组活动支持资金申报表》,作为报销依据。
五、本实施细则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天津经开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