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换届

发布时间:2023-10-08 11:17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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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工会选举参考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凡隶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的基层工会换届参照本程序进行。

    一、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二、100人以下单位原则上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100人以上单位可组织会员按相应比例推选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将会员代表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按照程序发动职工自下而上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大会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会前将会议程序、会后将选举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召开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劳动关系委员、财务委员,还可根据基层工会工作需要,设青年、组织、宣传、文体、生活、安全委员等职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经审主任1人,其余为经审委员。

    六、女职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兼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女职工委员会设女工主任1人,其余为女工委员。

    七、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八、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书》、选举过程照片、参会会员(代表)签到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示文件复印件及时上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审批。

    另:同时上报【群团信息】电子版、换届报告书电子版文件发送邮箱:zuzhibu502@163.com ,审批咨询电话:常美钰 022-25203927。

    提示: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3/10/工会换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