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暨2024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建管中心于2024年3月28日至4月19日开展了上述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了房屋建筑工程25项,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工程造价共计51亿元。涉及建设单位18家,总包单位21家,分包单位75家,监理单位16家。
检查工作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为重点,主要检查了现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材料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状况。
二、总体评价
检查表明,多数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
专业分包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超执业范围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
(二)工程质量
个别项目采用淤泥质土进行基础回填;未及时设置沉降观测点;穿墙管道未采取防水措施;施工缝处理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存在蜂窝、露筋、裂缝一般缺陷。
(三)施工安全
个别项目未编制、未审核操作平台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6米;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支护桩局部桩间土流失;临边及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失效;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塔机基座与基础连接处间隙超标;吊篮上行程限位缺失;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编制操作平台等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建筑垃圾未分类存放、按时处置;生活区个别宿舍环境较差。
四、问题处理
检查组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停工通知单4份,共提出整改意见156条。其中,质量整改通知书8份(12条);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39份(112条);建筑市场整改通知书8份(13条);安全停工通知书4份(19条),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对116组钢筋原材、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其中100组质量合格,其余还在检测中。
根据以上情况检查组向25项目普法25场,普法人数272人,向施工单位企业总部寄达督促整改通知1份,下发施工安全挂牌督办通知书6份,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30人次,责成30家企业对3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拟对以下3个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一)天津开发区中海物流园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海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方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海建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用电、高处作业、现场消防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
(二)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一期
建设单位: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五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拟处罚)
施工单位:江西中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深基坑施工、群塔作业、施工用电、现场消防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监理单位未结合深基坑超危大工程及起重机械安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三)津滨开(挂)2019-5-A、B地块项目(高铁保护区)
建设单位:天津梁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拟处罚)
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徐州长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分包单位: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分包单位在起重吊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现场消防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等违反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的行为未予以制止和报告。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施工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各自项目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生产。
天津经开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