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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15:01 来源: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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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关于印发《天津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的通知

发布机构: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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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4-07-10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本质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中心组织编写了《天津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以下简称《施工安全日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广。规范填写《施工安全日志》是我区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施工企业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推广,确保每一在建工地都能规范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二、强化监督,严肃执法。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规范填写《施工安全日志》,做到有查必记、实查实记、严查实改。建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将《施工安全日志》是否规范填写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发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敷衍塞责的,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各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安全日志》的内容进行优化和细化,鼓励施工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施工安全日志》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附件:1.天津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

          2.天津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填写说明及要求

 

(联系人:陈功,联系电话:022-2520874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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