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企业,各建筑工地:
我区建筑施工领域近年已发生多起超龄作业人员猝死事件。为强化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作业“高空、高危、高风险、重体力、技术要求高”的岗位特性,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用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从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
(一)建筑企业管理类人员。禁止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超过65周岁的进入项目现场从事施工管理; 参照注册人员执业年龄限定,项目副总、技术总工、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原则上年龄超过65周岁后不建议参与施工现场管理。
(二)施工现场专业类人员。参照施工现场专业类人员报考年龄限定要求,禁止年龄未满18岁人员和年龄超过60岁(男性)、55岁(女性)的专业类人员从事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工作。
(三)施工现场劳务类人员。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以下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一是18周岁以下;二是60周岁以上男性;三是50周岁以上女性。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高危险性、高风险性的特殊工作。
二、落实施工现场用工体检制度
在建工程参建企业应积极推进全数作业人员的进场体检,如遇季节变换、气温骤变,或影响身体健康、危险性高的特殊工种,应适当增加体检频率,并在每日上岗前加强对体温、血压的测量和健康状况的观察,对存在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症状征兆,应积极劝导入院检查治疗,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三、及时办理工程及人员相关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时为建筑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规范现场用工实名制管理
建管中心将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劳务用工年龄管控纳入日常监督巡查、专项督查检查范围,对发现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对相关用人企业予以通报; 对因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或者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查处。
(联系人:陈功;联系电话:022-2520874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