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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建设工程夏雨季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暨2024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9 15:33 来源: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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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关于经开区建设工程夏雨季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暨2024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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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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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4-08-29

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夏雨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暨经开区2024年度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建管中心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19日开展了上述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了房屋建筑工程16项,建筑面积62.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2亿元。涉及建设单位16家,总包单位16家,分包单位50家,监理单位14家。

检查工作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为重点,主要检查了现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材料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实名制管理状况。

二、总体评价

检查表明,多数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名制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

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未在岗履职;专业分包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工程质量

部分项目钢筋局部锈蚀,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填充墙局部砌体砂浆不饱满,存在通逢;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地下室外墙局部渗水;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存在蜂窝、麻面一般缺陷。

(三)施工安全

个别项目未编制、未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基坑周边堆载超载;支护钢板桩变形值超过变形控制值;临边及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失效;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部分易燃易爆危险品未分类专库储存;部分吊篮无产品标牌及重量限载的警示标志;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文明施工

建筑垃圾未分类存放、按时处置。

(五)实名制

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未通过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施工现场未实行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内容。

四、问题处理

检查组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停工通知单5份,共提出整改意见145条。其中,质量整改通知书7份(11条);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20份(69条);建筑市场整改通知书10份(15条);实名制整改通知书9份(22条);安全停工通知书5份(28条),除1个停工项目存在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均已闭环整改;对86组钢筋原材、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其中80组质量合格,其余还在检测中。

检查组对49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考查;向16个项目普法16场,普法人数185人;共查出8项重大事故隐患,下发施工安全挂牌督办通知书4份;向施工及监理单位企业总部寄达督促整改通知书2份,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5人次,责成8家企业对8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拟对以下5个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一)天津四维企业新建仓库设计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四维企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海梦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罚)

施工单位: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特种作业、施工用电、高处作业、现场消防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监理单位未结合钢结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二)天津泓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泓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环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拟处罚)

施工单位:天津嘉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模板支撑危大工程、特种作业、基坑工程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监理单位未结合混凝土模板支撑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三)天津德高化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代半导体GaN倒装芯片LED封装制造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德高化成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罚)

施工单位:天津坤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施工用电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未能在现场带班;监理单位未结合基坑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基坑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

(四)天津峰旺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厂区新建、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峰旺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环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世禾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施工用电、吊篮作业、现场消防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吊篮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未在施工现场履职。

(五)智能化中压成套设备及电子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蓝硕电气(天津)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新(天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罚)

施工单位:天津朗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天津皇冠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罚)

幕墙安装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分包项目负责人未在施工现场履职;监理单位未结合幕墙安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施工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各自项目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生产。

  

天津经开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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