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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开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暨2026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6 13:52 来源: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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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关于开展经开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暨2026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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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6-03-06

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目前,我区建设工程已进入开复工阶段,为贯彻落实市、滨海新区、经开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季开复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提高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落实各方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提升阶段),经开区建管中心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开展经开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暨2026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活动(以下简称“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检查活动,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尽职履责;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的事故防控;大力开展地下管线、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工程安全专项治理,突出预防坠落、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实名制管理;推动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本次检查活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成立由建管中心相关科室及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组成的检查组,由中心主要领导带队,抽取不少于20%的监管项目进行检查,重点覆盖重点工程、危大工程及以往安全隐患较多项目。

三、检查内容

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建筑市场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方。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检查要求及附件《自查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自查自纠档案(含自查报告、隐患台账、整改证明)以备检查组核查。

(二)第二阶段:现场检查(2026年3月16日~4月22日)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对一般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隐患,责令停工,并依法进行查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通报(2026年4月23日~4月30日)

检查组对严重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开展复查,汇总各项目检查及处理情况;建管中心将对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迅速传达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履行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管。检查组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依法开展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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