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工业、工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支持工业、工业信息化、信息产业的政策。组织协调有关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布局、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引导和扶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五)负责编报支持工业各专项资金的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和监督落实。(六)负责工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工业、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组织本区企业申报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初审工作,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七)组织协调发展制造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本区智能制造发展,组织落实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政策,依托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参与实施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本领域污染防治。参与实施工业节水工作。(九)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贯彻国家和天津市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工业中小企业调整。引导和扶持工业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及大企业的协作配套。(十)协调推动本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经开区通信业和通信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一)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规划,推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十二)负责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研发、推广应用与产业化,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十三)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十四)负责经开区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经开区电力运行的平衡,协调指导区内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参与研究提出能源政策和建议。(十五)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军民融合和市委重大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十六)承担本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十八)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十九)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