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园区执法局)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做好经开区飞地园区城市管理领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
1.管理范围:经开区西区、微电子工业区、逸仙园、现代产业区、一汽大众基地、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南部新兴产业区(建成区域)等飞地园区。
2.受理领域:受理涉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占路经营、违法占用道路、露天焚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我局履行的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
3.受理渠道:本机关通过上级部门转办(含信访部门)、12345便民工单、群众来信,以及群众或单位通过口述、电话、短信等合法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二、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如实、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简述、投诉举报人姓名或者名称、回访电话等,情况紧急的,应立即局领导汇报。
2.各渠道接到相关信访举报由企业服务局(园区执法局)园区执法科负责备案登记,建立台账。
3.派驻各飞地园区的泰达街执法大队园区中队值班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要详细进行登记,并于次日工作时间及时向企业服务局(园区执法局)园区执法科汇报。
4.投诉举报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不能立即答复办理的,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般性投诉举报案件(12345工单)办结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复杂疑难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按照流程申请延期);加急或督办案件2个工作日内限期办结;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应及时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并承诺办结期限;上级有要求的严格按照时限执行。
5.接听或者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谨慎答复。
6.及时反馈。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向举报人及转办部门反馈办理结果。
三、责任追究
1.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及办理工作,责任人应认真办理,凡是因拒不受理、登记不及时不全面、办理不及时、敷衍办理、未按规定时限反馈等,造成工作延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进行追责。
2.应当严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向无关人员泄漏举报人的信息,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举报途径
1.拨打12345,或12345微信平台留言;
2.拨打25201114转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园区执法局)园区执法科办理。
3.受理举报邮箱:fuy@teda.gov.cn
4.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28楼企业服务局(园区执法局)。
5.其他合法举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