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开发区2024年第2季度环境监察随机抽查执行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特此函告。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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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关于开发区2024年第2季度环境监察随机抽查执行情况信息公开的函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索引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执法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24-06-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开发区2024年第2季度环境监察随机抽查执行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特此函告。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