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内容:
·对天津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的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2.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即日起10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一)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2-63118628
邮箱:wuc@teda.gov.cn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A1座505室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 022-59811285
邮箱:fengmingfeng@taes.org
3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简本)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简本)
纸质版报告:请联系环评单位查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