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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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名称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奥迪车型AU336_0CN_KL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内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对现有车型进行调整,主要工程内容:对焊装车间现有生产线改造,同时闲置区域新增侧围外板、顶盖、前门焊接线和前盖铆接线等,新增冲压模具和备件、总装设备等工艺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并对现有工厂冲压、涂装、总装工艺装备进行改造,将现有年产5万辆其他AU326/0CN_K1车型全部改款为AU336_0CN_KL车型;生产工艺路线不变,公用、辅助工程、储运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设备设施。该项目建成后,新增AU336_0CN_KL车型5万辆,现有其他AU326/0CN_K1车型不再生产,VW336/3CN_K车型、AU326/1CN_K1车型产能保持不变,全厂总产能保持30万辆/年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 (1)焊装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经53根15m、18m高排气筒(Ph1~Ph46、Ph52~Ph58)排放;焊装车间前盖结构胶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与设备相连的管道收集后,经1套热回收式焚烧炉(TNV)净化处理后由1根22m高排气筒(Ph51)排放,烘干炉燃气废气经2根20m高排气筒(Ph49、Ph50)排放。 (2)电泳废气 涂装车间电泳工序产生废气包括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燃气废气,电泳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26.5m高排气筒(P1、P2)直接排放;2条电泳烘干线产生的废气经2套有机废气直接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根26.5m高排气筒(P3、P4)排放。 (3)PVC涂胶 涂装车间设有PVC胶涂胶室、烘干室和强冷室,其中涂胶废气经纤维棉+活性炭纤维吸附净化后由1根26.5m高排气筒(P5)排放;烘干废气经直接燃烧装置净化后经1根26.5m高排气筒(P6)排放。 (4)喷漆 罩光漆烘干废气进入2套废气燃烧装置直接燃烧后通过2根26.5m高排气筒(P13、P14)排放;基础漆喷漆、烘干废气以及罩光漆喷漆废气和现有工程黑顶车线基础漆及罩光漆的喷漆、烘干废气一并汇入1套沸石浓缩轮进行浓缩,然后进直接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经2根45m高排气筒(P15-1、P15-2)排放。 (5)调漆 调漆废气收集后经过1套纤维棉+活性炭纤维吸附净化后经1根26.5m高排气筒(P55)排放。 (6)点修 点修工序产生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纤维吸附净化后经1根26.5m高排气筒(P18)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7)灌蜡油烟 涂装车间设2条灌蜡线,在灌蜡间灌蜡过程挥发少量油烟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26.5m高排气筒(P20、P21)排放。 (8)燃气废气 电泳烘干、打胶烘干、基础漆闪干、罩光漆烘干等均为燃气烘干炉,其中电泳烘干燃气废气经2根26.5m高排气筒(P3、P4)排放;涂胶烘干燃气废气经1根26.5m高排气筒(P6)排放;基础漆中间烘干炉燃气废气经6根26.5m高排气筒(P7~P12)排放;罩光漆烘干燃气废气2根26.5m高排气筒(P13、P14)排放;导热油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26.5m高排气筒(P19)直接排放;灌蜡燃烧器燃气废气通过2根26.5m高排气筒(P20、P21)直接排放。 (9)补漆废气 总装车间补漆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过5套纤维棉+活性炭纤维过滤后经5根15m高排气筒(P50~P54)排放。 (10)试车尾气 总装车间各作业检测线及检查线排放汽车尾气通过13根16.5m、15根18.5m及1根15m高排气筒(P22~P49、P56)排放(共29根)。 本项目实施后,焊装车间排放的焊接烟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焊装车间前盖涂胶烘干过程TRVOC和NMH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治理设施燃气废气及烘干炉燃气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限值要求。 涂装车间电泳、涂胶、调漆、喷漆、烘干等工序排放的二甲苯、NMHC、TRVOC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乙苯、乙酸丁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涂装车间烘干炉及直接燃烧装置燃料为天然气,其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限值要求;涂装车间灌蜡工序导热油燃气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点修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总装车间试车尾气排放的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补漆工艺排放的二甲苯、NMHC、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漆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补漆工艺排放的乙苯、乙酸丁酯速率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各排气筒等效后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焊接车间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投产运行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RVOC、颗粒物、SO2和NOX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在10%以下,占标率较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实施前后全厂用水量不变、排水量不变。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的磷化废水(磷化槽液、磷化槽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经1#预处理设施(混凝反应沉淀)预处理;电泳废水(电泳槽液、电泳槽清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经2#预处理设施(混凝反应沉淀)预处理后,与钝化、表调、脱脂等废水一并经3#预处理设施(混凝反应沉淀)预处理,水性基础漆清洗废液和涂装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配制药剂排水经4#预处理设施(盐析+电催化+电芬顿)预处理,上述废水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淋雨废水、车间冲洗废水、污泥干化设施排水进入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好氧+厌氧+MRR+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厂区绿化、冲厕,其余部分经进一步反渗透处理达到回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纯水制备和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其余废水与纯水制备排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危废减量化处置项目排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车间排放口的总镍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1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回用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冲厕、绿化用水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主要为焊装车间新增焊接设备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采取厂房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四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噪声叠加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包括冲压车间产生的边角料、涂装车间产生的预处理沉渣、废固化剂、废空桶等,不新增全厂固体废物种类。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冲压车间产生的角料,焊装车间产生的废焊材,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涂装车间水性漆清洗液处理沉渣等,其中预处理沉渣自行处置,其他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冲压车间产生的废清洗油、含油泥水等,涂装车间产生的废油脂、废胶、废电泳漆渣、废蜡、废有机溶剂等,总装车间产生的废防冻液、废风窗清洗液、废弃电路板等,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沾染废物、废包装材料等,其中沾染废物、污泥和废有机溶剂(废清洗剂)自行处置,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汽油、乙醇、乙二醇、废液(汽油、乙醇及乙二醇等油液品罐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液)、磷酸、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二甲苯、轻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正丁醇、乙苯、硫酸、次氯酸钠、前处理废液(脱脂槽液、电泳槽液)、磷化槽液(含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废有机溶剂、废润滑油、入炉料、除尘灰及碳化后残渣和天然气;涉及的危险单元包括油品供应站、涂装车间底漆区域、涂装车间储漆间和调漆间、涂装车间前处理区、污水处理站、总装车间储漆间、危废库、天然气管道。 本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属于E1高度敏感区,地表水属于E2环境中度敏感区,地下水属于E3低环境敏感度;风险潜势划分结果为大气环境Ⅱ类,地表水环境II类,地下水环境Ⅰ类,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为三级,地下水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 根据综合分析,企业现有事故防范措施和设施可以满足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按时演练,建立与开发区风险管理的联动机制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奥迪车型AU336_0CN_KL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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